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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是想說很久沒有寫blog了!~打算來寫篇這次韓國行的記事,但看到這新聞我又忍不
住想要搶先寫上來唸唸了,因為總是羨幕大家怎麼都這麼厲害能夠找到這麼好康的工作,
能夠有這麼高的月薪年薪!

不過原本可以更高薪的,還好最高法院認為這對國家有嚴重損害所以多加了6個月的刑期,
從3年4個月變成3年10個月,真的是對的起對社會的公義,納稅義務人快出來掌聲鼓勵,
不過玩這個遊戲還是要有點頭腦的,不然像那個陳XX誰的,拿走的錢全部吐出來了就算了,
但關到現在4、5年了還出不來,聽說要在裏面待到70幾歲呢!!

2980萬美元大約等於8億9千4百萬台幣,如果以月薪來換算的話(3年10個月=46個月),
相當於1950萬元台幣/月;每天的薪水為65萬台幣/天;年薪大約為2億3400萬台幣/年。

上市公司的CEO應該也沒有這個身價吧,難怪人家都說在人生的歷練上要好好建立人脈是
件很重要的事,作個掮客也可以是一份很好的工作!!大家還在汲汲營營埋首加班工作嗎?
快去建立你的人脈吧!!3年10個月後你也可以是一條好漢的!!~~共勉之!!~~~~


 新聞引用於Yahoo奇摩新聞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巴紐案-吳思材判3年10月-0527128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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